原本民主自治的领域,缘何还会出现权力的肆意妄为呢?说到底,还是自治中的民主监督机制失灵。
宗族大佬把控村务、地产集团低价拿地、政界高官权力庇护……一幕现实版的《窃听风云3》在广州冼村上演。日前,7名村干部涉嫌贪污受贿受审,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被“绊倒”,暴露的城中村改造腐败令人震惊。
号称广州“最繁华”城中村改造,帷幔之下却是不堪的利益黑幕。高官庇护、村官出地、房企出资,组合成完美的“腐败铁三角”,折射出与村级民主自治完全不同的另一种“原始生态”:权力的上下勾结,官商的利益勾兑,所谓的民主自治已名存实亡。
冼村只是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缩影。因为制度的乏力,巨额利益的诱惑使得城中村改造成为腐败的重灾区,甚至衍生出权力的黑恶化现象。很多地方的城中村改造,由村委会与企业合作,一开始就没有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村民民主表决往往沦为“空投”,极易滋生村官腐败,并因为触犯村民利益而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。
原本民主自治的领域,缘何还会出现权力的肆意妄为呢?说到底,还是自治中的民主监督机制失灵。虽然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施行以来,以村民选举为基础的村级民主化呈强势扩张,但平时的村民自治往往烙上深刻的家族利益或个人利益痕迹,村干部个人谋利的冲动在缺乏严格的制约监督下,很容易蚕食村民和集体的合法权益。
在冼村的案例中,“一言堂”“家庭会”架空民主决策,变相剥夺村民对于重要事项决策的权利,以减少村班子操盘卖地的阻力。值得反思的是,为什么这样的村干部没有及时被依法罢免?为什么村民不能对官商勾结进行监督和制止?为什么村民的权利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济?由于民主参与机制的轮空,村民自治的权力实际上集中到村干部身上。而村官一旦当选就大权在握,成为难以监管更难以罢免的“肥缺”。这样的自治环境,如何能让权力在巨大利诱面前不为所动。
可见,预防城中村改造腐败也好,实现村级民主治理也罢,关键是在直选基础上实现民主的决策、民主的管理和民主的监督。而只有细致的民主程式和救济机制,在选民与村干部之间建立起监督制约关系,使村民意志不会被“代表”,使村干部任何违背村民意愿的行为都会受到村民的实质性约束,才能确保自治的公权不被异化。